名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同婚專法草案已排入立法院會3/5一讀的議程,不過,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今(27)日質詢內政部徐國勇時提問未來身分證上的欄位該如何登記?徐國勇表示,目前還在考慮中,不過,目前傾向於配偶欄不變,父、母欄位改成「父、養父」或「母、養母」。

司法院大法官於2017年5月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於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若在2年的時間內未完成立法或修法,同志伴侶則可依民法規定直接至戶政機關辦結婚登記。而去年底反同團體提出公投案過關,為回應釋憲及公投結果,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21日已送立法院審議。

不過,該草案雖未立法通過,但地方縣市已經開放同性伴侶註記,徐國勇指出,截自目前為止,全台已有4156對同性伴侶註記。許毓仁提問,身分證上的欄位包含「配偶」、「父、母」等該如何變更,徐國勇表示,有關戶政登記部份,尚在討論中,但父母欄考慮變成「父、養父」或是「母、養母」,至於配偶欄則不變,電腦已經設定好,只要等到該法通過、相關名稱決定好,就可以上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