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21)天通過「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挺同團體伴侶盟上午舉行記者會,肯定政院修法方向,爭取同婚運動者祁家威給予85分,「談不上A ,但至少有A-」,更脫口「蘇貞昌的智慧算是有機會代表民進黨選總統」。不過,對於草案明訂今年5月24日施行上路,祁家威表達「嚴正抗議」,呼籲立院盡速完成審查,期盼提前一個月施行。祁也透露,同婚專案上路當天,他將到大安區戶政單位當見證人。

為回應公投結果,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同性婚姻專法草案,名稱定為「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明訂同性伴侶將可準用《民法》婚姻章規定結婚,擁有合法財產繼承、醫療權,也能繼親收養子女;同性伴侶可以準用《民法》有關繼親收養的規定,但不允許共同收養。

伴侶盟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許秀雯、伴侶盟義務律師團成員陳明彥與婚姻平權釋憲案聲請人祁家威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三人一得知政院版草案內容,情緒略顯激動地逐條審視。當發現草案明訂於今年5月24日施行的日出條款時,祁家威當場表達「嚴重抗議」,呼籲立院應盡速審議,提前在4月25日施行上路。

針對草案名稱,祁家威說,創下台灣司法史上第一次用釋憲文編號做法案名稱,他個人認為非常好,內容有些美中不足,需要進一步關注並提出配套。他說,閣揆蘇貞昌能接受綠委管碧玲的建議,「這樣的智慧算是有機會代表民進黨選總統」。對於這項法案,他評價「85分」,「談不上A ,但至少有A-。」

談及草案賦予繼親收養,並不允許共同收養,反同團體幸福盟認為以書面委託他方行使共同監護權。對此,祁家威並不認同,他說,共同監護權只是教養小孩,代替孩子處理事情,但孩子若不能與家長建立親子關係,就不會有雙方家長繼承權,一旦發生變動時刻,因為沒有親子關係,探視權也受影響。

祁家威說,釋憲文是最高法律位階,提出的法律內容要完全符合,才能達到大法官會議要求,否則國內司法訴訟應會不斷出現。祁也提醒,若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即便其他國家未同意同性婚姻,我國也應該給予證書承認有效。

至於同婚專法草案上路後,首要做的事情的是什麼,祁家威笑談,早在去年就有好多對同性伴侶希望他當見證人,到時候他會駐點在大安區戶政事務所幫忙證婚。他透露,同婚運動相關人物屆時將給大家見證祝福,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集人呂欣潔確定在信義區戶政單位,綠委尤美女可能駐紮在大同區,藍委許毓仁也許會在靠近華山的中正區戶政事務所,時力立委林昶佐可能在萬華區戶政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