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於今(31)日表示,今天原是國民年金保費10年補繳大限的最後一天,但為了讓民眾都能領到最多的給付每月新台幣4816元,以及考量到有些民眾可能年關將近,沒有時間補繳保費或來不及申請分期付款,將補繳期限往後延2個月,只要3月31日前繳足欠款,就能保有年資,給付不受欠款影響。
國民年金保險是柔性的強制社會保險,有保費10年補繳機制,今年1月底是首月欠費者繳款期限,但據調查仍有超過102萬人欠款。據了解,欠費的人中,有超過4成是無力負擔、近4成是不願繳納。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表示,「當各期保費的10年大限一到,欠費超過10年的保險費不得請求補繳,也不得計入保險年資,未來領取年金給付時,老年年金不得擇優領取A式(金額至少3628元),身心障礙年金則無法享有基本保障4872元,落差可能達數十萬元。」
商東福也提醒民眾如有尚未繳納的保險費,請儘快洽詢勞保局補單繳款,若無力一次繳納所積欠的國保保費及利息,可向勞保局辦理分期(最多分40期)繳納保險費。針對已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請領資格的被保險人,若無力繳納保費可向勞保局提出分期繳納欠費申請,如經核可並按期繳納保費,仍可領取老年年金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