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電公司去函要求台塑麥寮電廠支付32. 8億元做為不足發電量的替代成本,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 ,依據購售電合約規定 ,「各種許可或證照無法取得或更新非屬不可抗力」,麥寮電廠必須保證滿載發電供應 ,因而台電向麥寮電廠求償是依合約辦理。麥寮電廠以雲林縣政府生煤管制,兩部機組在前年11月許可量用完下被迫停機無法配合台電調度,生煤減量是政府公權力行為,屬合約不可抗力範圍不認同台電之求償。

台電基於穩定供電必須維持適足備轉容量 (萬一有運轉中之機組損壞時 ,馬上可調用及併網之多餘電力),若麥寮電廠未依合約運轉提供足夠電量,台電必須調度其他發電來維持供電,也將因此造成額外成本墊高,台電依雙方合約應可向麥寮電廠求償。

積極推動「以核養綠」公投的台大醫院前副院長王明鉅卻說「然後就出現了2019年要求麥寮電廠賠償這32.8 億元的鬧劇」,明明是雙方依合約而產生之求償程序,他卻說成是鬧劇 ,公開為台塑集團麥寮電廠施壓台電,甚至說台電公司32.8億元的額外購電支出 ,也不該由麥寮電廠支付。請問台大醫院對外之採購合約,若有供貨商違反合約,難道台大醫院都不該依約進行違約求償嗎?為何這位台大醫院前副院長會利用他的高知名度及社會影響力,公開為台塑集團麥寮電廠施壓台電?在此呼籲台電公司不能受王副院長影響力之影響,應依合約之規定向台塑求償應付之金額。

105年4月時台塑河靜鋼廠因汙染海洋遭越南重罰159 億元,8月時台塑河靜鋼廠即繳清159 億元,不到四個月內即繳完罰金;台電依雙方合約向麥寮電廠求償32. 8億元,台塑集團麥寮電廠不應該不給付,應該儘速繳交違約金額;畢竟麥寮燃煤電廠長期售電給台電公司,因而長期獲得穩定之獲利,同時也長期排放空污污染台灣之天空,就把32. 8億元當作回饋給台灣社會之新年禮物 。

早在2010年國光石化開發案,空污問題特別是PM2.5成為全國性議題;台塑為知名國際企業投資精準,對麥寮電廠就該有危機意識「燃煤電廠日後會面臨空汙問題」,早就應規劃將燃煤電廠改為天然氣發電廠。最近台塑集團決定年終5.83個月另加碼紅包1萬5元,相信台塑有足夠之財力及技術能力,將麥寮燃煤電廠早日改為天然氣發電廠,讓雲林麥寮的空污及二氧化碳排放減少。

臺大醫院王前副院長還說「幾十萬揮汗如雨的公務員 ,明明白白用他們濕透的內衣,證明2017年幾乎每天都在缺電」,根據台電公司之資料,限電準備即備轉容量率小於50萬千瓦時(燈號為黑燈),如果電力系統中若發生任何一部中型以下發電機組故障,即可能導致備轉容量不足,須執行相關限制用電措施,以維持電力系統正常運作 。

依據台電公司106年度之資料,燈號為黑燈之的天數為0天,即限電準備之天數為0天;如果硬要將因供氣管路設計不當及中油下包未依標準作業程序而造成815停電事件計入,106年限電準備之天數為1天;請問這位具有高知名度及社會影響力的前副院長,106年限電準備之天數為1天,請問何來2017年幾乎每天都在缺電?用這種不實之數據來打擊政府,是受過高等教育及擔任過台灣最好醫院台大醫院副院長之高級知識分子所當為嗎? 

作者 : 楊木火 / 鹽寮反核自救會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