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天公布離岸風電躉購費率,彰化縣長王惠美表示,彰化縣政府尊重中央政府訂定離岸風電費率權責;彰縣府說,重點應是如何讓離岸風電產業鏈在彰化落地生根。
經濟部公布108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其中離岸風電每度新台幣5.516元,與預告草案相比,降幅從12.71%縮減到5.71%,並新增滿發小時上限,費率以4200及4500滿發小時為門檻遞減。
彰化外海是離岸風電重要開發風場,彰縣府建設處長代理經濟暨綠能發展處長劉玉平表示,雖然中央也強調產業在地化,但如果核心技術不移轉,落實在地化難有成效。
劉玉平說,離岸風電風機設外海,受影響最大是原來靠海生活的漁民,不論補償或轉型輔導,要與漁民、漁會溝通,取得認同和支持。
劉玉平表示,對縣府來說,開發效益主要是稅收,但綠能沒獨立稅別,還是歸屬營業稅,以離岸風電來說,每創造100元營業稅,回到地方只有1.3元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
劉玉平說,海上租金收入1年6億元也全歸國有,而產業在地化部分,恐怕彰化廠商參與更少,從這些面向檢視,地方因開發離岸風電受惠真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