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前立委高志鵬涉嫌收賄,罪刑定讞後依圖利罪被判處4年6月徒刑。高志鵬以非常上訴請求暫緩執行遭檢方駁回,而後在發監當日神隱,不願入監。新北地檢署上週四指示調查官至其三重住處將其帶回,並在同日傍晚將高志鵬押上囚車送往台北分監。高志鵬今(17)日在上午9點被移至宜蘭監獄服刑,囚車在十點半抵達,高志鵬已完成入監程序。

高志鵬以職權之便,向台中市國產局關說收賄50萬元被判刑,今日被移至宜蘭監獄服刑。囚車在今日9點從台北看收所出發,約十點半時抵達宜蘭監獄。因囚車走戒護區專用車道,高志鵬並沒有現身。

外傳高志鵬申請宜蘭監獄服刑,獄方表示,宜蘭監獄收容新北地檢署指揮執行3年以上有期徒刑受刑人,高志鵬被判處4年半,符合申請條件,因此移至宜蘭監獄服刑。

宜蘭監獄指出,高志鵬抵達後已經完成例行檢查及新收手續等作業,同室獄友共三人分別為貪污罪、槍砲罪、傷害罪罪犯。截至中午,並無人申請會客。根據獄方說法,高志鵬心情相當平和。

因高志鵬在收容人資料開放查詢意願調查表上簽署不同意,獄方將不會提供其獄中編號、刑期、罪名與出監時間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