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清晨5點多左右,發生一起20歲林姓孝子幫母親送貨卻意外造成3輛法拉利左側、左後方車身毀損的意外憾事,估計林男賠償金額逾千萬。消息一傳開,紛紛有善心人士伸出援手,金融界人士張晉源昨(18)在臉書連署,認為應制定「超跑條款」,望能因應「貧富差距過大賠不起」的狀態,若非刻意撞上就應該要有賠償上限,昨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也在臉書上轉發,並表示「支持『超跑上限』立法,台灣的貧富不均,已到不像話的地步」。

張晉源提出「超跑條款」後,網友紛紛留言「 1」表示認同,昨蔡正元也在臉書上轉發表示支持「無限期支持超跑條款」,他也認為,若是非故意撞上超跑,應要立法設置賠償上限,超過的部分則由保險公司及超跑車主自行吸收,他說,台灣貧富不均問題嚴重,富者有全額保險,保險公司卻只會讓機車不只破產,還活不下去,更直呼「這是什麼鳥社會」。

對此,卻也有網友持反對立場表示「有一千塊的超額保險不買,花幾千萬修法?」,「你要他們自己吸收,難道他們的錢不是錢嗎?不要一直製造貧富差距的對立」,律師林智群則是認為根本不需要修法設立「超跑條款」,他在臉書發文表示,若是有投保超額保險,其實就能避免這種事情發生,《民法》在損害賠償法理的規定就是「完全賠償」,並沒有不合理,他更疑問,如果賠償超跑有上限,那撞到高收入人士是不是也要設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