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離岸風電開發商,太陽光電產業公協會今天發表聯合聲明,認為這次躉購費率大降逾1成,將對台灣太陽光電產業發展造成嚴重衝擊,並指太陽光電躉購費率降幅不應超過4.25%。

經濟部11月29日預告108年度太陽光電躉售費率,其中地面型太陽能降到每度新台幣3.7728元,調降幅度12.15%,水面型太陽光電降為每度4.1665元,降幅11.16%,並且取消階梯式費率機制採單一費率。

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郭軒甫、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太陽光電委員會主席廖國榮、太陽光電產業協會公共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坤宏與聯合再生能源董事長洪傳獻今天一同召開記者會,對草案發表聯合聲明。

廖國榮表示,對於經濟部公告的草案,無法理解與接受。這次調整躉購費率,將對台灣太陽光電產業發展造成嚴重衝擊,使得原本已開發中的大型地面型專案及政府標案,都可能因為這次躉購費率大降而夭折。

太陽光電產業的聯合聲明指出,未來國際躉購費率平均降幅為4.25%,台灣土地租金成本等太陽光電外部建置成本為全球之最,約占電費收入3成以上,台灣太陽光電躉購費率降幅不應超過4.25%。

明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中,離岸風電大砍12.71%,自今年每度5.8498元降至明年5.1060元,太陽光電也有2至12%的降幅,風電開發商11月30日聯合發表聲明,表示這樣的費率將使業者重新考慮在台投資,不過,經濟部長沈榮津已要求開發商要白紙黑字提出具體數據和事證,提供給能源局在費率審議委員會中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