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30日)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對更生方案的規定,以及債務人「盡力清償」門檻,大幅放寬債務人還款壓力,債權處理增加資產管理公司,讓卡奴更生變得容易。

「更生」的定義是,負債但無力按時足額清償給付者,聲請經法院裁定認可後,在6年內(至多延長為8年)扣除必要生活支出後,盡力償還一筆金額,期滿後剩餘的債務就免除不用還。

本次修法降低進入更生門檻,原本規定,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未逾1200萬元者,才可聲請更生,但1200萬指的是本金,修法後變成以本金加上利息。

另外,法條也明確定義「盡力清償」標準,債務人財產及可處分所得,扣除必要生活費用9成用於償債,即視為盡力清償;無財產者為8成。償債過程中,需保留必要生活費用,這次修法,也將必要生活費定義為「以該地方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標準乘上1.2倍」。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曾銘宗指出,目前全國大約有21萬6800人是卡債族,總負債金額為2770億元,修法通過後,這些民眾將直接受惠。

延伸閱讀:

「無人交通」大躍進 立法院三讀通過無人載具條例

防止非洲豬瘟入台!立院三讀:違規攜帶肉品最高重罰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