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 24 )天是眾所矚目的九合一大選投票日,中選會特別提醒,具投票資格的民眾到投票所投票時;須留意「 5 不 4 要」,民眾務必記得帶身分證、印章與投票通知單,但千萬不能出示選票、攜帶攝影器材,否則恐觸法。

中選會指出,投票注意事項為「 5 不 4 要」, 5 不即「不可帶手機及攝影器材」、「不可撕毀或攜出選票和公投票」、「不可蓋私章或按指印圈選」、「不可將異物投入票匭」與「不可出示選票及公投票」。 4 要則為「要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要用投票所提供的圈選工具」、「 18 歲以上國民要記得 11 月 24 日參加公投」、「 20 歲以上國民要記得 11 月 24 日參加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和公投」。

此外,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投票日當天,政黨或任何人不得從事競選、助選等活動。中選會提醒,舉凡網路等通訊軟體皆不能拉票或催票,否則依法可處 50 萬至 500 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