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繼7月結合電視購物台,在食品廣告加註「非醫療產品」的醒語後,今 (21) 日宣布再獲6家廣播電臺配合醒語政策,其收聽涵蓋範圍包括大台北地區,希望降低潛在的消費爭議案件及延誤就醫時機的憾事,共同維護消費者權益。

新北市衛生局7月邀請東森、富邦、viva、天良購物等4家電視購物台,以及安美諾、廣生堂等2家廣告商,響應在廣告加註「本產品非醫療產品,不具醫療效能」醒語;10月起又有快樂聯播、中廣鄉親、中華、淡水河、華聲、正聲等6家電臺響應,針對易被誤解具有功效性的食品廣告插播「以上廣告的是食品,是在補充人體的營養素,不是在治病,咱若有病痛,要趕快去看醫生喔!」醒語。

「此事關係到業者生意,對行政部門卻是一再受理檢舉或陳情,在處理過程的資源耗費。」衛生局長林奇宏指出,今年7月起推動電視廣告加註醒語,短短3個月內已有近2成消費者表示曾注意到醒語字樣,其中又有8成6表示廣告插播醒語對提醒消費者暸解產品的真實性是有幫助的,可降低消費爭議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他表示,常接獲民眾反映,擔心家中長輩因聽信電臺不實廣告,大量購買宣稱醫療效能的保健食品,甚至因而未規律就醫、延誤病情。因此,衛生局與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合作,針對電臺廣告違規最大宗,也最容易被民眾誤解為具有功效性的食品廣告加註醒語,幫助提醒家中長輩勿聽信不實廣告。

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表示,近2年來全國消保官接獲4件有關電臺賣藥或食品的消費申訴,桃園、臺中、彰化及高雄各1件,類型包括長者聽信電臺廣告,購買後發現價格比市價貴、吃了覺得身體不適或無效果,或是電臺廣告強調有顯著療效,收到貨品看到包裝上寫的是食品,請求退款都遭到刁難或扣除高額手續費等等。新北市近2年雖無相關消費申訴,但不排除長者對廣告深信不疑而不願提出申訴,因此衛生局率全國之先提出「廣告加註醒語」措施,可減少民眾誤信不實廣告,降低健康或財物損害。

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宏津說,全國現有168家廣播電臺,主持人就有2、3千人,當初要推動加註醒語,確有主持人擔心引起消費者或業者反彈,但推動後,久而久之認為是正面的良性循環,他樂見未來更多廣告平臺自主標註醒語,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衛生局提醒,凡廣告內容太誇張或太吸引人的都需要提高警覺,以免自身健康及權益受損。另因食品、化粧品法規已修法加重裁罰,衛生局也有製作「食品及化粧品廣告自主檢核表」,協助廣告商於刊播前自我檢核廣告內容是否符合法規,歡迎上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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