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民議會20日以347票贊成、204票反對、14票棄權,通過《組織法》修正案(la proposition de loi organique),以打擊有心人操縱假訊息與假新聞,特別是在選舉期間進行干擾。

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遭遇假新聞與假訊息干擾後,歐美社會警覺有心人利用這些手段,介入英國脫歐與歐陸各國選舉,各國政府也開始採取防範措施。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今年1月,便提出要修法來對付假新聞。

法國這次修法,主要針對選舉前夕的訊息進行規範,候選人或政黨得以在選前3個月內,要求法院封鎖假訊息的散播。該法也要求YouTube與臉書等社群媒體與網路平台,對於付費廣告的活動要更加透明揭示。

本法最具爭議性的條文之一,是允許法國高等視聽委員會(Conseil supérieur de l'audiovisuel)對外國所控制或影響的媒體頻道散播假訊息時,勒令這些頻道停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