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16)日上午公布市售食品抗氧化劑含量檢驗報告,此次抽樣24件商品,共有3件檢出微量抗氧化劑,其中飛壘口香糖5條裝的成分,被檢出含有微量抗氧化劑卻沒有標示,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消基會指出,為保存食品新鮮度,抗氧化劑可在限量限範圍下合法添加於食品,這次檢測結果都符合規範,但還是建議避免吃含有BHA和BHT抗氧化劑的食品,特別是如果家中有幼小孩童或嬰幼兒,雖然要攝取相當大量才可能對身體產生危害,為了身體的健康,還是減少攝取加工食品,均衡攝取天然食品才能維持健康。

消基會說明,食品應標示全成分已公告多年,加上地方政府不斷宣導政策,但仍有業者未能遵守。目前各縣市的衛生局都以防腐劑或二氧化硫殘留等為重點,法規規範也要求須標示,地方衛生局應不定期抽驗或抽查,以維持消費者的權利及督促業者遵守。

此次飛壘口香糖(5條裝)檢出BHT介於0.1公克/公斤以下,遠低於食藥署規範的0.75公克/公斤,卻未將抗氧化劑標示在外包裝上。飛壘口香糖製造商統一製菓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葉皓凱說明,沒有主動添加BHT,是原料「膠基」中含有BHT,所屬機關衛生局昨有來場內做稽查,已如實將配方表、原物料進貨資料,都交給衛生局,並沒有進BHT原料,製成也沒有添加,所有原物料都依照法規,合法進口;至於標示部分已與衛生局做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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