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翻覆意外造成重大傷亡,事發後檢討原因,駕駛工作是否有超時狀況。勞動部職安署組長李文進今天表示,尤姓駕駛員今年1至9月出勤未超時,10月僅4天有加班情況,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昨天派員調閱台鐵普悠瑪列車事故駕駛出勤紀錄,經初步了解尤姓司機員為七堵機務段運轉副主任,也具備司機員資格,主要負責七堵機務段司機員排班,當司機員有人力調度需求時,尤姓司機員會視情形替班。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昨天表示,尤姓駕駛一週內的出勤紀錄都未違法,勞動部職安署組長李文進今天接受媒體訪問進一步表示,經查駕駛1至9月工時都無超時問題,10月5、11、18、19日4天加班,但都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範圍內。

李文進說,駕駛5日及11日加班是因台鐵大改點、時刻調整,才導致加班,但在普悠瑪列車事故發生、開車的前一天,駕駛是休息的,且在休息的前一天駕駛下午4時多就下班,所以沒有工作超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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