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電廠核定誰拍板?引爆行政院與新北市政府間戰火,新北市長朱立倫昨(13)晚在臉書PO文反擊「深澳電廠擴建案,是在2006年蘇貞昌院長任內通過環評」,行政院隨即也發出新聞稿強調「所有的決策、做過決策的人,都應接受大家檢驗。」

 

 

針對朱立倫市長在臉書上就深澳電廠擴建案之意見,行政院重申前天發佈新聞稿中,已將2010年3月朱立倫擔任行政院副院長主持「行政院節能減碳推動委員會」,會議中確有將深澳電廠列為「進行中之屆齡汰舊換新計畫」之簡報,以及朱副院長確有裁示針對包含深澳電廠在內之火力電廠汰舊換新計畫,還原深澳電廠確實在國、民兩黨執政時,都曾推動過之事實,以及新北市政府12日以新聞稿指出「深澳電廠已經不再發電,根本不在會議討論範圍」之不實。所有的決策、做過決策的人,都應接受大家檢驗。

另外朱市長昨天又再以深澳電廠「於2007年就已除役,怎可能再提到會議中來檢討減碳效果」為由,否定曾裁示推動深澳電廠更新之事實,甚至還說自己跳出來大力反對深澳電廠,並一再主張該電廠的更新會帶來嚴重空污,賴院長對朱市長此一轉變表示難以理解。

對於朱市長提及其擔任副院長期間,2010年深澳電廠所編列的預算,只用在舊有機組的拆除作業,並未進行開發行為,行政院表示,事實上深澳電廠更新計畫自始即係採「先拆後建」方式,其拆除舊機組、舊廠房的目的,即是為了建造新機組、新電廠,以更低污染、更高效率的方式持續供應北台灣的電力服務,這都清楚載明在當年度的執行計畫內容中,也都具體公告在政府計畫資訊網中,不容扭曲。

朱市長所提及國民黨政府於103年因體察民意,所以決定停建深澳電廠一事,新聞稿也指出與事實有所出入,當時是因原規劃的卸煤碼頭位置(蕃仔澳)爭議未解,台電公司為避免財務負擔擴大,因此向經濟部申請緩辦,行政院方於103年10月同意該計畫「緩辦兩年」,緩辦2年期滿,台電公司復於105年10月再向經濟部提出本更新計畫修正案,並非朱市長所指稱的「早就廢棄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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