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12日宣布停建深澳燃煤電廠,並指全案是在新北市長朱立倫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核定,而新北市政府立即回應「深澳燃煤電廠案是蘇貞昌任行政院長任內核定」,隨後行政院深夜又發新聞稿回擊,指出新北市政府「選擇性誤導大眾」,「這是不對的行為」。對此,新北市政府今(13)日再重申,深澳電廠更新擴建案為蘇貞昌前院長任內通過。
新北市府指出,根據公文記錄,深澳電廠是在民國96年9月30日除役,即停止發電,等待拆除,即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任內所通過的「拆舊廠蓋新廠更新擴建計畫」。
新北市府提到,99年3月朱立倫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期,主持「
新北市府呼籲,行政院不要一錯再錯、誤導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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