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12日宣布停建深澳燃煤電廠,並指全案是在新北市長朱立倫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核定,而新北市政府立即回應「深澳燃煤電廠案是蘇貞昌任行政院長任內核定」,隨後行政院深夜又發新聞稿回擊,指出新北市政府「選擇性誤導大眾」,「這是不對的行為」。對此,新北市政府今(13)日再重申,深澳電廠更新擴建案為蘇貞昌前院長任內通過。

新北市府指出,根據公文記錄,深澳電廠是在民國96年9月30日除役,即停止發電,等待拆除,即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任內所通過的「拆舊廠蓋新廠更新擴建計畫」。

新北市府提到,993月朱立倫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期,主持「節能減碳推動委員會」,當時深澳電廠確已不再發電,當時台電報告減少碳排放成效,為計算已減少的碳排放,當然就將已停止發電的深澳電廠,列為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之中。

新北市府呼籲,行政院不要一錯再錯、誤導社會大眾。同時更期待政府的能源政策有永續性、整體性的思考,對全國民眾負責,而不是以即時、隨興、漠視專業的方式,將國家重要的電力供需問題,要改就改,說改就改。

延伸閱讀:

宣布停建深澳電廠 丁守中:打民進黨耳光

將南下為韓國瑜站台?柯文哲:目前沒有這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