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宜蘭縣長參選人,同時也是現任羅東鎮長林姿妙,日前遭踢爆涉嫌拿「救命錢」第二預備金作為活動補助金費,今(11)天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高志鵬等人今天到監察院,告發林姿妙涉嫌違反「預算法」及「貪污治罪條例」。

林姿妙日前遭媒體爆料,濫用第二預備金556萬元在補助社團、學校、宮廟,甚至是其他鄉鎮活動等處,立委蔡易餘表示,第二預備金應是「救急、臨時有需要」用的,不該用在其他鄉鎮廟宇等活動。不符合第二預備金僅在「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時使用的原則。

高志鵬則強調,林姿妙涉嫌用500多萬元來綁樁助選舉,而第二預備金是鎮民救命錢,卻補助與羅東鎮民無關的活動,監察院應該儘速調查,還給羅東鎮民一個公道。

民進黨立委表示,林姿妙濫用鎮庫,早已經鎮代表會提出質詢,後又有媒體揭發,更有鎮民提告,已經不符合擔任縣長「廉政」的資格,林姿妙若要繼續選舉,勢必得誠實面對縣民質疑與司法調查。

林姿妙日前曾對「濫用第二預備金」的言論作回覆,表示宜蘭十二鄉鎮甚至是縣政府,在預備金的使用上都是一樣的,為何單指羅東鎮公所違法,此等指控有嚴重偏頗之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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