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市多驚傳競騷擾事件;一名陳姓男子被控,在排隊試吃的時候用手拍打女子的臀部,被害人認為陳男涉性騷擾提告,台灣高等法院近日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陳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被害女子表示,去年8月在好市多中和店火腿區試吃,陳男排隊在後方,她拿完試吃品轉身離去時,陳男「突然伸手用力拍打我臀部」一下,回頭看時,陳還露出奇怪笑容,讓他感到相當不舒服。被害女立刻告知同行丈夫,並向店員求救,報警處理。

陳男在審理時,不否認有碰觸到被害女子,但否認性騷擾,也供稱是對方撞到他,才以左手背甩開,不是用手掌去摸女子的臀部或大腿。但法官並未採信陳男的說法,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陳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新台幣3萬元。陳男不服上訴到高院,近日遭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