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18)5月台南市府接獲日菸公司前員工舉報,表示日菸將過期菸品重新包裝販售,而市府未嚴格開罰;昨(3)日又爆日菸向財政部取回試營運期繳的1300萬關稅,被批官商包庇,台南市政府與日菸發表聲明,強調勿不實指控。

台南市政府表示,關於日菸竄改菸盒日期的爭議,市府在接獲檢舉後,即進行稽查並裁罰。按菸酒管理法、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第一次違規,裁罰日菸公司3萬元。由於菸草有效期限目前法規尚無明文規定,市府也將建議中央修法,明訂管理方式。市府強調,絕無包庇,請勿不實指控。

至於退稅一事,關務署官員表示,根據菸酒稅法規定,菸酒稅屬於單一階段課徵的特種消費稅,於菸酒出廠或進口時課徵。一般菸商若在國內有設廠,在進口菸絲時,可申請免菸稅及菸捐,等到出廠時再繳即可。因此,日菸公司聲明,由於同一批原料與成品重複繳納菸稅、菸捐,公司才依法申請復查,主管機關歷時一年的嚴謹審核後,才退還重複課稅,並非退回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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