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冬山鄉丸山遺址過去曾挖掘到新石器時代晚期(距今約2400年至3900年之間)的文物,由於它展現地方文化特徵,日前經文化部審議通過為台灣第9處國定考古遺址

宜蘭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張惠如今天受訪指出,丸山遺址位於宜蘭縣冬山鄉丸山村及八寶村境內,根據中央研究院及台灣大學研究顯示,丸山遺址埋存台灣新石器時代晚期長達1500年的史前文物(距今約2400年至3900年)。

文化資產科表示,丸山遺址於民國83至87年間共進行3次考古發掘,共挖出石器、玉器、陶器、石刀、石板棺、甕棺、網墜、石鐮刀等共約18萬件文物,文化內涵充分展現史前時期台灣北部、東部文化流動的軌跡,兼具北部與東部的文化特徵。

此外,考古人員還曾挖出12件罕見的「人獸型玉玦」,顯見丸山地區於史前時期島內玉器交流網絡上,居特別重要的地位。

隨著大量史前遺物出土,縣府於民國92年依法指定丸山遺址為縣定古蹟,民國95年配合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指定為「縣定遺址」。

文化資產科人員表示,丸山遺址後經過完整的發掘資料整理分析及文化內涵研究,在今年3月報請文化部審議指定為國定考古遺址。

文化資產科人員指出,經文化部召開考古遺址審議會後,於9月4日會議審議通過丸山遺址為台灣第9處國定考古遺址,這也是繼宜蘭縣南澳鄉「Blihun漢本考古遺址」後,宜蘭縣境內第二處的國定考古遺址,審議結果將依法定程序核准後公告生效。未來丸山遺址的保護及出土文物的展示教育等工作,將獲得中央更充沛的資源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