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引起軒然大波的食安黑心油問題之中,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及員工施閔毓被控販售黑心油給強冠公司一案,高雄高分院今(23)日上午宣判,郭烈成觸犯幫助違反食安法等8項罪名,共判處19年4個月徒刑,但目前未定執行刑;至於員工施閔毓則是判處徒刑1年8個月。

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及員工施閔毓涉嫌收購動物飼料用油、餿水油、皮革油,煉製成劣質油品供貨給強冠後,製成「全統香豬油」,販售給全台285家下游廠商,不法獲利超過4千萬元。

揭發這一連串黑心油食安問題是一名屏東老農,於2009年發現郭烈成的地下油廠不斷排出臭氣逼人的不明液體,多次向縣府檢舉未獲改善,便自行蒐證,再透過友人牽線向台中警方檢舉。2014年2月移交保七總隊辦,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在8月掌握郭烈成上、下游供應鏈關係,查出強冠等公司涉案,案情越滾越大。

此案於2015年7月間,屏東地院依詐欺、違反食安法判處郭烈成判12年、員工施閔毓判8年,2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上午九點多宣判,認定郭觸犯幫助違反食安法6罪及幫助加重詐欺取2罪,前者分處徒刑2年至2年8月不等徒刑,後者判處2年7月和2年9月徒刑,共計19年4個月,但未定執行刑,犯罪所得650萬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