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被訴洩密案,台北地院一審判馬無罪,但高院認為此案與院際調解無關,批評馬未能恪遵法紀,二審逆轉將他改判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馬英九不服,已委任律師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今(17)日公開抽籤本案主辦法官,結果由台中高分院調最高法院辦事的林靜芬中籤承審,並由刑六庭庭長郭毓洲、同庭庭員張祺祥、李錦樑、李英勇,組成合議庭。

馬英九洩密案源於2013年9月初,接受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的密報,有關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法務部長曾勇夫,讓柯的案件二審無罪確定。事後馬英九透過秘書撥打電話給黃世銘,要求黃世銘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再度報告。黃世銘最後遭判刑1年3個月定讞,而黃世銘被判刑定讞後,台北地檢署認為馬英九當時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的行為有犯罪嫌疑,2016年3月間對馬英九提起公訴。

林靜芬在台中高分院曾審理過殺兩任妻子及三子的陳瑞欽,她擔任更五審受命法官,判處陳死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另審理過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前律師劉北元殺女友案,判處劉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定讞。

這次分案由花滿堂、邵燕玲庭長抽簽,郭毓洲庭長見證,在場的分案庭長郭毓洲笑稱「自摸」,自己被抽中擔任審判長,他表示未來馬英九案是否公開審理、直播,都將與合議庭法官討論後再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