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今(16)日舉行記者會,痛批林佳龍市府濫編預算卻無力執行,在這次臨時會提出的追減預算高達6.2 億,當時審查時各局都說是重要預算且民進黨議員動用表決護航通過,現在急著追減顯示市府無力執行。

中市府回應,所有預算皆依必要性合法編列,可受公評,並隨時視實際狀況做滾動式調整,每分預算均用於刀口上。 

國民黨團表示,日前各委員會審議107年度追加減預算,赫然發現市府將「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建設經費1.5億」、「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1億」、「交通都發環保三局租賃費1.2億」、「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3千萬」等多項攸關民生與建設的重要市政項目辦理追減,總金額高達6.2億多,當時審查時各局都說是重要預算且民進黨議員動用表決護航通過,現在急著追減顯示市府無力執行且編列預算時未經審慎籌劃,即便中央減少補助、市府若有心要做仍可維持市庫款項,議員抨擊市府「這比髮夾彎還要彎」! 

國民黨團指出,最荒謬的就是交通、都發、環保三局的搬遷租賃費,去年三月市府辦理廳舍搬遷追加預算時,用文化部的歷史再造計畫強調非搬不可的急迫性、交通局長王義川保證去年底會搬得一個垃圾桶都不剩,但搬遷標案卻五次流標至今連要搬到哪裡都不知道,佳龍市府想租豪華辦公廳舍落空,但市長自己買豪宅的美夢卻實現了。此外,年初原本可用例行性預算辦理製作的小燈籠,卻因為被林佳龍作為政治籌碼而犧牲,與其辦理追減,不如將500萬拿來做明年的燈籠補償林佳龍今年的失誤! 

市府說明,舊市府所在地州廳及大屯郡役所及附屬建物已順利爭取中央約3億元補助,連同周邊街廓打造大型展演空間,因此原本配合計畫先編列三局搬遷租賃辦公廳舍費用,但為節省租賃預算,目前規劃利用既有廳舍優先讓三個局進駐,故提出追減。 

有關追減捷運綠線經費1億5192萬8000元,是因立法院審議交通部預算時刪減今年部分預算,交通部與市府依比例支付工程款,故市府也同步刪減,才不會改變原來設定的分擔比例。 

對於中台灣元宵燈會追減項目,觀旅局指出,因為今年度總預算審查通過期程較晚,辦理中台灣元宵燈會期程上未能配合,故市府按預算法規定,依照去年執行數先發包辦理中台灣元宵燈會,發包結餘款500萬元依法辦理追減,並非所謂追減小提燈經費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