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朝野黨團今(29)日就「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第二輪協商,立法院長蘇嘉全表示,若要下午進入院會進入二、三讀,可能審不完,可能要到下週五。

立法院長蘇嘉全昨首度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半數股東可自行召集臨股會的「大同條款」、刪除法人董事、防制洗錢的透明條款對實質受益人定義之爭議、委託書表決權受限、普通董事對公司文件查閱權、公司治理人員、SOGO條款等多達52條爭議條文,歷經馬拉松式的朝野協商,有近一半條文達成共識。

除了朝野各自堅持的條文將保留送院會處理外,協商過程中,朝野有共識的條文,也請經濟部再行整理,蘇嘉全表示,公司法修正草案總共190多條,光條文二讀就要3個小時,三讀也要3個小時,更何況如果保留條文多、各黨團又提出版本,討論時間會拉長。

蘇嘉全說,公司法修正條文實在太多,預計到今天天晚上12時都審不完,還要到下週五(7月6日),搞不好下週五還要審到晚上12時,如果有共識的條文能夠先宣讀,可以避免非常多時間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