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2016年農曆大年初二爆發的旺角大衝突「魚蛋革命」,暴動罪名成立,遭判刑6年。目前人在獄中的他提出上訴,香港律政司證實,已經收到梁天琦的上訴通知書。

2016年2月8日深夜,香港旺角街頭因有民眾不滿取締攤販的行動,與警方發生對峙,到2月9日凌晨演變成大規模的警民衝突,被稱為「魚蛋革命」。這場旺角衝突的被告包括梁天琦等5人,在今年5月18日被香港高院陪審團裁定梁天琦及1被告盧建民暴動罪名成立,連同承認暴動罪的黃家駒,以及梁天琦承認的襲警罪,3人各被判3年半至7年不等徒刑。其中,盧建民被判7年,是香港有暴動罪以來,最重的判刑。

香港媒體報導,律政司證實,25日收到在獄中的梁天琦,就暴動罪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稍早之前,盧建民與黃家駒也提出上訴。

梁天琦在被判刑前,曾在臉書發表長文,提到他並未否定香港民主進程節節敗退的殘酷事實,只是覺得「在最壞的時代,人的責任也就更為重要」,經過這幾年風波後,如果能夠汲取今日的教訓,繼續為下一代的未來而奮鬥,相信父母也會為之高興。

事實上,當初香港法官彭寶琴表示,法庭不容許將民生或政治爭議訴諸於暴力行為,判刑時只需考慮暴力行為與破壞社會安寧程度,將梁天琦等人判以重刑,在香港就惹起爭議,很多人將此次判刑與1967左派發動的六七暴動判刑相比較,明顯重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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