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遭北檢起訴,一審獲判無罪,全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15)日撤銷原判決,依違反通保法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對此,前立法院長、國民黨立委王金平僅回應,「尊重司法」。

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指控,馬英九在2013年8月31日,聽聞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仍在偵辦中的司法關說案相關偵查機密後,馬基於政治目的,想藉此讓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去職,遂將相關機密洩密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秘書長羅志強,馬王政爭一觸即發,馬也要黃世銘將更詳細的偵查機密洩漏給江宜樺,這部分涉及洩密與教唆洩密等罪。

去年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此案雖構成洩密罪要件,但審酌馬英九是依憲法第44條行使「院際調解權」,而阻卻違法行為,在去年8月判決馬英九無罪。台北地檢署不服,認為一審判決誤引憲法「院際調解權」,在去年9月上訴台灣高等法院。

北檢上午宣判馬英九有罪,判刑四個月,如易科罰金可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至於另一起由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洩密等案,已在去年10月11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