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業者違法使用生煤做為鍋爐燃料,造成黑煙、惡臭侵害附近住戶,環保署最高可依法重罰300萬!環保署今(30)日指出,新北市五股區「寶○○實業有限公司」遭檢舉出現黑煙、惡臭且任意排放廢水,並且未依法取得生煤使用許可證,即逕行使用生煤作為鍋爐燃料,還違反停工命令,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規定,最高將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而現場負責人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9條刑責規定,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該工廠也未取得水污染貯留許可文件,逕行運作貯留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一併依法告發,最高將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並令停工或歇業。

環保署指出,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北市環保局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啟動聯合環保犯罪查緝行動,運用高科技儀器查「寶○○實業有限公司」於新北市五股區農地非法設立染整工廠,經常遭附近居民檢舉排放黑煙、廢水及惡臭。經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於106年間,查獲該工廠未依法取得生煤使用許可證,即逕行使用生煤作為鍋爐燃料,且未採行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嚴重影響當地空氣品質。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勒令停工,但該工廠仍暗中持續營運操作,並拒絕環保單位稽查。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立即啟動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利用長期紅外線熱顯像儀(FLIR)高科技儀器追查蒐證,確認該工廠仍持續違規營運中,即通知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

另外,該工廠從事印染整理程序,屬於環保署公告水污染列管事業。該工廠未取得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水污染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運作貯留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一併依法告發,最高將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並令停工或歇業。

環保署強調,各級環保機關將不斷精進科技智慧稽查工具,以打擊環保犯罪,且檢警環聯合查緝環保犯罪將持續進行,任何違法行為一經查獲,將面臨刑責及高額罰鍰,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若有發現違法清除處理廢棄物、河川污染、空氣污染等環境污染行為,請立即通報,為維護環境衛生盡一份力。

環保署採取飛灰及煤渣送驗。    圖:環保署/提供

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利用長期紅外線熱顯像儀(FLIR)高科技儀器追查蒐證。    圖:環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