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蟲劑要買合法的咖安全!而且違法輸入販售可依法開罰最高150萬。天氣漸暖,居家害蟲開始出沒,平時除了清除病媒孳生源,維護環境整潔,不過近年網購平台活躍,環保署化學局強調,未經許可,不可網購來自國外郵寄輸入防蚊、殺蟲等環境用藥商品;未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照」者,亦不可在網路廣告販售;違者最高分別可處新台幣150萬元及30萬元。

環保署化學局表示,106年環境用藥查核包括環境用藥廣告1萬0,045件,查獲違法網路廣告37件;標示3萬0,453件,其中不合格323件;抽驗174件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1件;查獲未經查驗登記偽造環境用藥48件,其中1件經檢驗含有環保署公告禁止含有成分且為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的持久性有機污染化學物質「滅蟻樂」;上述不合格商品均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改善。

環保署化學局提醒,目前已取得該署依法登記核發的一般環境衛生用藥至少有788種,這些藥劑都有經過政府層層把關,不必捨近求遠從國外或網路購買來路不明、誇張不實的環境用藥。在選購環境用藥時,要注意四個簡單的口訣,第一「對症下藥」,確認防治對象;第二「認明合法登記」,注意產品標示是否有環保署核准的「環署衛製字第○○○○號」、「環署衛輸字第○○○○號」或「環衛藥防蟲字第○○○號」等字號;第三「確認產品有效期限」,以免買到過期的劣藥;第四「先看標示再使用」,正確使用,才能安全又有效。

環保署化學局呼籲,環境用藥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以清潔代替用藥,才是防蟲治本之道。

環保署化學局強調,未經許可,不可網購來自國外郵寄輸入防蚊、殺蟲;未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照」者,亦不可在網路廣告販售;違者最高分別可處新台幣150萬元及30萬元。   圖:環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