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9日)繼續審查「空污法修正草案」,針對老舊烏賊車等移動污染源管制,環保署推出新利器來防治,經過朝野討論後,在防制移動污染源條款達成共識,未來加嚴控管10年以上的車輛排放標準,排氣檢驗未過或未檢驗,最重可註銷牌照,其中,最先受到影響的將是500多萬輛二行程機車與7.6萬輛一、二期柴油大貨車。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第3次審查「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上次朝野立委就「會同」或「會商」經濟部議論紛紛,今天討論較為平和,針對無法達成共識的條文均予以保留,留待週三(11日)進行第二輪審查,其餘則依照行政院版本修正通過。

其中,朝野立委在空污法第36條達成共識,法條明定出廠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必須符合新加嚴的排放標準,並且要定期驗車,初次驗車未過將開罰500元,超過1個月未檢驗或複檢未過可累計再罰1500元,超過半年可再罰3000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再通知限期改善,屆時還未完成者,就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

另外,空污法修法後,也將限制老舊車輛進入縣市政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內,違反者可開罰500元到6萬元;同時也擴大移動污染源管制對象,未來除了規範汽機車外,施工機具、 船舶、作業機械等都要納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