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美國軍售與商售程序的中華民國前任海軍官員今天說,國防部證實美國政府核發有關台灣潛艦國造的銷售許可證(marketinglicense),證明台灣認真推動潛艦國造,但距離實現還有相當一段路要走。

他告訴記者,美國廠商在出售任何敏感性設備時,依法都必須取得政府不同部門的許可,也就是銷售許可,而廠商唯有在買主提出購買的要求時,才會向政府申請核發許可。他指出,由於台灣的國防部或海軍並非美國國內買主,因此美國廠商在取得這項許可之後,還必須取得出口許可(export license),而且之前可能必須跟台灣方面有技術協助協定(technical assistanceagreement,TAA)的洽簽程序。

另一名前海軍官員接受訪問時表示,國務院核准的銷售許可證,很可能是非機敏性的相關軟體、硬體和文件等,等於是同意美國的國防廠商可提供資訊給台灣。過去美國對於潛艦案非常小心,因此這可說是美國政策的鬆綁,對台灣的潛艦國造是一大利多。他說,潛艦國造所需零組件分為紅區、黃區、綠區三類,「紅區」為國內無研製能力,須向外尋求援助的技術,包括戰系、柴油主機、魚雷、飛彈系統等;「黃區」為困難取得、但有自製潛力的零件;「綠區」則為可自行生產的設備。

他指出,潛艦建造是非常複雜的工程,除了紅區裝備外,要如何把這麼多裝備組合在一起,牽涉到系統工程,後續還有測試評估等,需要精密的技術和設計。美方核准銷售許可證,不代表美國會賣紅區裝備給台灣,兩者不能劃上等號。他建議國防部與熟悉潛艦國造案的海軍官員透過各種管道與美國國防廠商進一步接觸,向美方釋出台灣最大善意,成立潛艦案工作小組,適時跟美方反映潛艦國造的問題跟困難之處。他指出,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要求各駐外大使館強化美國對外軍售,而台灣在潛艦國造上除了自行摸索外,也尋求歐洲協助,現在若有美國廠商的支撐,等於向前邁了一大步,也可以解讀為美國支持台灣國艦國造。

前海軍官員指出,台灣自造潛艦最大的挑戰,仍在於要有系統工程的概念,必須要整個造艦團隊好好規劃。從美國取得的裝備如何安裝在台灣國際造船公司負責打造的潛艦平台上,還必須考量系統整合的相關費用問題。

軍方在去年3月舉辦潛艦國造設計啟動及台船─中山科學研究院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台船董事長鄭文隆當時表示,海軍的第一艘國造潛艇預計10年內成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