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及委員會今(2)日早上舉行「財團法人法草案」公聽會,宗教界認為法律通過後,財務公開、捐贈名單公開恐危害捐款人身家安危,非常不合理。南投龍善宮榮譽主委范思筠甚至表示,未來信徒都必須公布捐款,像她經常熱心捐款,先生都不知道,「若公布後我還要繼續做公益,大概只有離婚一途。」

司委會上午舉行公聽會,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在會中指出,財團法人法最重要的目標,是透過國家補足資金後將政府捐助社團變成公設法人,讓財務受到高密度監督,而非把人民財產收歸國有。她也強調,宗教自由跟財務公開是兩回事,既然宗教團體具有公共性,就應受全民監督,「而不是只說宗教團體做了很多善事」。

對此,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秘書長覺培法師不滿表示,尤委員這麼說「好像宗教一直都不被監督」,這對宗教團體不禮貌且污名化。她指出,民國18年起有「寺廟管理監督條例」,一直以來也有信徒大會監督;人民團體有會員監督、財團法人基金會等會受到各政府主管機關監督,所提報的財務報表,若受任何質疑,也必須說明。

覺培法師指出,草案第25條提到財團法人必須公開財務報表,報主管機關備查後一個月內公開,但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可以不用公開,宗教卻要接受大眾監督,「這我不懂。」覺培法師說,「我昨天問了信徒,如果把你的捐款名單和捐款內全部公開,你願意嗎?」信徒的反應是「那我會變的很不安全。」

覺培法師指出,很多人到寺院宮廟教都會以無名氏捐款,宗教團體有責保護信徒個資,若公開捐款名單,是否讓不法份子有機可乘,更清楚要向誰來勒索綁票?覺培法師也質疑,法一通過就會出現「檢舉部隊」,跟你說整條街都沒開收據,到時政府會很忙碌,法師、神父、牧師要為了這些莫名其妙的檢舉,常常出現在法院,很莫名其妙。

南投龍善宮榮譽主委范思筠也表示,上個月31日,彰化當地的三山國王廟舉辦活動,她熱心捐款10萬,沒想到隔天晚上就有鄉親跟她借錢,原因是被看到捐款收據上寫著10萬,鄉親甚至向范思筠說「我才跟你借5萬而已。」范思筠感嘆,前幾天才被詐騙集團騙了15萬,到現在還無法平復,「不懂社會為何這麼亂,開收據就有人要跟我借錢」。

范思筠也提到,有一年她到南投龍善宮,因擲到聖筊結果當上主委;也曾參與一人捐款100元的「百萬興學」活動,就是這樣的信仰讓她一天工作14小時不會累,今天財團法人法通過後,未來信徒都必須公布捐款,但她經熱心捐款,先生都不知道,「若公布後我要繼續做公益,大概只有離婚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