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報導,韓國總統文在寅正在阿聯酋進行訪問,今(26)日以電子審批方式批准政府將總統修憲案提交國會並發佈相關公告。此舉意味著修憲案於官報上發佈相關資訊時起,開始法定公示,屆時修憲案的提交程式也將全部結束。

根據韓國《憲法》規定的修憲程序,國會必須在修憲案公示日起60天內進行表決,需要獲得國會至少三分之二的贊成票才能通過。然而,韓聯社19日發表的社評認為,從當前韓國國會議席分佈和主要在野黨的政治態度來看,修憲案要獲得國會議員三分之二的贊成,幾乎是不可能的。而且韓國上一次修憲是在1987年,距今已有30年。

另外,若國會表決通過修憲案,之後30天內需要進行全民公投,必須有過半數享有國會議員選舉權者參加投票,且贊成票過半,修憲案最終才能獲得通過。雖然文在寅的修憲之路面對重重難關,可是民眾支持修憲的呼聲卻頗高。

據韓國民調公司Realmeter在22日發佈的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59.6%的韓國人贊成總統文在寅提出的修憲案,僅有28.7%的受訪者明確表示反對。40-49歲的受訪者表示贊成的比重最大,為75.4%,其次為20-29歲(69.0%)、30-39歲(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