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也是高雄市足球委員會主委劉世芳2日偕同中華足協副理事長龔元高、劉福財,抗議中華足協以不正方法排除台日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及其他足球界朋友參選理事長及理事之資格。
劉世芳呼籲,內政部及教育部體育署應該要依法針對這次爭議做出合理的解釋,讓理事長及理事改選,可以依照國際足球總會(FIFA)的要求, 如期完成。
劉世芳表示,依照現行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組織章程第 32 條第 2 項後段規定,邱義仁是完全符合候選資格。她說,「參與理事會選舉之候選人必須由至少一名會員代表提名。」另同章程第 38 條第2 項後段規定,「候選人必須在近十年中有四年積極參與中華民國足球推展相關活動。且必須無前科記錄、提供警政單位的良民證、也必須居住在中華民國國內。」由此可知,邱義仁是具備上開條件之參選人,具有參選理事長或理事之資格。
劉世芳表示,足協章程第 32 條,並無規定需要有會員資格才能參選理事長。中華足協卻於1日擅自公告審核結果,並限制理事長及理事之參選資格,除逾越本身權限外,亦恐有偽造文書之嫌,不排除提告。
劉世芳以一同出席記者會的足協副理事長龔元高為例,龔4年前競選時並無會員代表資格,林湧成當年則以宜蘭縣足委會主委身分參選理事長,「兩個不同標準都可以被接受,表示當時是開放的,這次為何突然限縮,而且還是由也同樣參選理事長的林湧成認定,把邱(義仁)先生弄掉,這沒有辦法做合理解釋。」
劉世芳表示,足協3月1日於官網公布依2月27日選務小組審查參選人資格之結論,公告候選人名單需要理監事之同意,然在多數理事同意所有候選人,均得參選之情況下,中華足協於1日擅自公告審核結果,限制理事長及理事之參選資格,除逾越本身權限外,亦恐有偽造文書之嫌,不排除提告。
劉世芳強調,將把2月28日足協理監事聯席會議的會議記錄與全程錄影,在周一(5日)送至體育署與內政部人團司,由主管機關針對適法性進行解釋,讓足協改選程序能夠繼續下去。
曾任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第17任理事長的邱義仁是陳水扁總統時代擔任國安會祕書長時,於2005年被足球界拱出來擔任足協理事長。於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任內,接下中華女足領隊一職,領軍出征香港的東亞盃女足賽第2輪賽事。
邱義仁於台南一中和台大就學期間,即是足球校隊,熱愛足球運動,邱義仁接任理事長時認為,台灣足球運動的環境不太好,只有和企業合作,台灣的足球運動,才有發展的機會。所以,邱義仁於足協理事長任內,以其豐沛人脈資源,為足協募集不少資源,推動足球運動不遺餘力。
這次被足協現任副理事長龔元高提名為足協理事長候選人的邱義仁,至今每周仍與老友們組隊踢足球,接任中華女足領隊;並以台日關係協會會長的身分及和日本的關係,安排了日本東北地區頂級足球隊──日本職業足球MYNAVI仙台七夕女子隊移師來台春訓,和台灣女足切磋。
據知情人士透露,近年台灣為何特別重視足球運動推廣,主因在於推動「足球外交」。國際足總共有209個會員國,無論國力強弱、球隊戰績,都是票票等值。台灣以「中華台北」之名成為FIFA國際足球總會的會員,有利爭取台灣的國際生存空間。
該人士並分析,各國足球協會理事長,多數是政商界重量級人物,無論亞洲足球聯合會、東亞足球聯盟、國際足總等國際會議、場合、組織,在其比賽開閉幕會,都可強化台灣能見度和拓展台灣外交空間的有利場合。
劉世芳以一同出席記者會的足協副理事長龔元高為例,龔4年前競選時並無會員代表資格,林湧成當年則以宜蘭縣足委會主委身分參選理事長,「兩個不同標準都可以被接受,表示當時是開放的,這次為何突然限縮,而且還是由也同樣參選理事長的林湧成認定,把邱(義仁)先生弄掉,這沒有辦法做合理解釋。」 圖:劉世芳提供
劉世芳轟足協以不正當踢除邱義仁參選資格,劉世芳呼籲,內政部及教育部體育署應該要依法針對這次爭議做出合理的解釋,讓理事長及理事改選,可以依照國際足球總會(FIFA)的要求, 如期完成。 圖:劉世芳提供
曾任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第17任理事長的邱義仁是陳水扁總統時代擔任國安會祕書長時,於2005年被足球界拱出來擔任足協理事長。於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任內,接下中華女足領隊一職,領軍出征香港的東亞盃女足賽第2輪賽事。授旗壯年足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