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國FCC通過廢除網路中立政策後,引發大量討論,主要是擔憂未來電信業者,將可能對重要網路服務刻意收取高額費用,嚴重影響網路使用的公平性。不過,作為國內三大電信商,台灣大哥大卻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呼籲,應效仿美國FCC,廢除網路中立,提供更多電信業者對網路營運方面的彈性。

台灣通訊學會28日舉辦「2018通訊傳播前瞻與挑戰研討會」,與會中的台灣各大電信業者,諸如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台灣之星、亞太電信等電信業者,趁著NCC主委詹婷怡、副主委翁柏宗在場,紛紛向NCC提出產業面的各種問題。

中華電信總經理謝繼茂指出,至今電信營運商的營收仍以語音為主,但受到各種線上服務(OTT)興起的影響,消費者使用網路的數據量持續增加,而語音方面則已出現營收下滑的傾向。而對於營收下降,台灣大哥大則提出數據說明國內電信營運商面臨的難題。

台灣大哥大表示,統計行動電信門號後,4G用戶已佔7成,但國內4G市場競爭仍以吃到飽、高速上網的競爭為主,使用行動數據的流量不斷增加,目前台灣4G用戶平均傳量高達13.2GB,是3G的3.8倍,但行動電信業總營收卻停滯不前,反因語音營收下滑使得整體營收下滑,總營收從2008年的2170億元,預估2017年將降到2090億元。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鄭俊卿認為,目前市場的發展存在金管會及NCC過多的限制。他舉美國FCC近來廢除網路中立政策為例,認為廢除網路中立政策讓電信商在業務上有更多的自由,讓業者能針對高流量使用的大型網站或OTT業者收取費用,或是以各服務分別訂定差別定價,而不會像目前國內的情況,跨國的OTT業者使用網路,收取超過9成的網路廣告費用,但建設網路的電信營運商,在流量不斷增加時,營收卻沒有實質增長。

鄭俊卿表示,去除網路中立、放寬對電信產業的管制,讓電信業者可透控管服務流量,對使用流量高的業者收取較高的費用,才能夠讓電信業者分得合理的利潤。且既然美國FCC已開先例,則NCC亦可朝此方向考慮。目前雖然我國並未訂定網路中立法規,但電信商若對特定的網路服務收費較高的費用或降速,引起消費者向NCC投訴,則電信業者就會受到主管機關的關切。

因此,台灣大認為放鬆管制與回歸市場機制,才能讓電信業者與OTT業者分潤,並提供更好的網路,而不向消費者收取額外的費用,如此才可造就消費者、電信及OTT業者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