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國性政治團體安定力量主導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今天安定力量聯盟主席孫繼正、秘書長游信義等一行人將累積兩個月的連署書送交新北市選委會,希望通過第二階段,連署書達2萬9千份,但是選委會仍須進一步清點其中合格份數,不過安定力量在委會門口高喊「罷免黃國昌,國家更健康;一手牽一手,罷昌一起走,三人同行,罷昌一定行!」的口號,對此次的罷免案相當有自信。

經過安定力量的初步篩選,從4萬多份連署書中,整理出進3萬份符合標準的連署書,稍後選委會公佈連署書總計有效份數29714份,選委會副總幹事黃堯章表示,將在40天內完成資料查對,最後由中選會宣告罷免案成立與否。 罷免成案後投票須在60天內舉行,投票結果只要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25%就能罷免成功,若不成功,針對同一人物,一年後才可以再提罷免案。罷免案成立,投票的結果沒有過,相同任期內,則不可以再對同一立委進行罷免。

此次黃國昌的罷免案,不僅是我國第九屆立法委員首位進入罷免連署階階段亦是憲政史上,被罷免最高層級的官員,自1993年台北縣汐止鎮民代會副主席黃錦文遭罷免後,近年來首位被罷免的官員,有鑒於罷免法規的門檻下修,也讓黃國昌的立委位置搖搖欲墜。

黃國昌所屬的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包含汐止、金山、萬里、瑞芳、平溪等北海岸地區,有25萬選民,九合一選舉時以高於同選區對手國民黨李慶華1.2萬票,漂亮入主北海岸。黃國昌在立法院期期間強勢主導選罷法的修正案,去年11月底通過的修正案,除了讓罷免活動沒有爭議的可以合法宣傳外,亦降低罷免門檻,其中罷免三階段提案、連署、投票的門檻,提案由選民的2%降至1%,連署由13%降至10%,因此這次連署書若經中選會確定數量達2.5萬份,就會舉行罷免的投票。

而罷免的結果,只要有4分之1的選民投同意票,也就是6萬5千人,其中同意票高於不同意票,罷免就會通過,依照上次罷免的蔡正元的最後階段投票有24%的投票率,要達成新法的25%投票數量門檻並非不可能。依照連署書3萬人的數量,安定力量在強烈宣傳與逐戶拜訪的策略下,黃國昌有可能成為他自己主導修法的《選罷法》降低罷免門檻後,第一個適用的公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