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今 (10) 日通過監察委員高鳳仙所提出,對輔大性侵案所提出的調查報告及對教育部的糾正案,輔大將因缺失遭教育部扣減400萬元補助款,教育部也應盡後續督該校導責任。

高鳳仙表示,輔大處理本案有嚴重缺失,包括該校既未積極聯繫被害人,亦依法未主動檢舉、介入關懷;在知悉心理系工作小組違反「輔導人員應迴避事件調查」規定後,未提出任何究責、糾正及補救措施;且未依調查報告建議對當事人予以諮商輔導等。

她解釋,被害人及其男友都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輔大心理系院長夏林清、主任何東洪及工作小組均未認知此事實,所以沒有與被害人及其男友建立信任關係,也沒有評估創傷後提供專業輔導;在被害人及其男友提出質疑及反彈後,又未以溫和方式化解紛爭,卻採取公開反擊及責備方式,因而引發網路論戰。夏林清及何東洪均遭懲處。

高鳳仙另外表示,關於糾正案,教育部遭糾正之理由為,輔大從副校長到生活輔導組長,有多位教育人員知悉本件性侵害後,未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相關機構,教育部迄今未依性教法規定給予裁罰,有違失。

她最後指出,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教法均有性侵害事件之調查規定,性騷擾防治法卻僅有性騷擾而無性侵害之調查規定,對性侵害被害人保護不周,應研議修正性騷擾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