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完成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撥補計畫,高雄市政府今 (9)日表示,已動支105年度人事費等相關預算賸餘款約6.6億及106年度預算5.9億元提撥,截至106年3月止,合計已撥補12.5億元,較原定撥補計畫提前補足7.5億元,已大幅改善退休金提撥不足額率。 

市府表示,高雄市政府有4000多位職工已達提撥資格,應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總額相對高,僅次於台北市政府,不足額率並非最高,顯示在大量準備金負擔下,高雄市政府持續維護職工權益與執行中央修法內容。

依據勞基法第56條第二項規定,公私部門雇主應於105年3月底前補足當年適用勞退舊制員工,已達退休條件之所需退休準備金差額。其105年3月底應補足差額為25億元,在配合勞動部漸進輔導原則下,市府已訂定3年補足差額提撥計畫並經核備,計畫分3年預計於106年、107年及108年分別撥補5億元、7.5億元及12.5億元,以補足勞工退休金提撥不足差額。

高雄市政府強調,一直善盡職工退職金最終保證支付責任,從未短付退休職工退職金一毛錢。因此,每年於預算編列時,必定調查次年度預定退休職工所需退休金,並籌編足額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所應支付的金額,以完整保障職工的退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