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報導「政院尚未通過中選會被提名人,資料卻已送立院」,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2)晚澄清指出,獨立機關委員歷年均由院長選定後函送立院,下午已由行政院公關處送至立法院議事處,不必經過行政院院會通過。

現任中選會主委劉義周、副主委陳文生及4位委員將於11月3日任滿,媒體報導政院已提名中央大學法政所長陳英鈐、台中市法制局長陳朝建擔任主委、副主委。對此,徐國勇今證實此人事提名案,並表示會送明天的行政院會通過,但該提名案遭質疑有程序瑕疵,「理應該先等行政院會正式通過提名後,才將提名資料送立法院來」。

對此,徐國勇表示,中選會提名辦法並沒有明文規定要先經行政院會通過再送立法院;而該會組織法規定,「當委員出缺時,行政院長應於3個月內辦理提名作業」,因此,才趕在今天送達立院。

徐國勇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平會及中選會等獨立機關,程序上都是經行政院長確認提名人後,交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查核資格,合格後,即由人總行文函給中選會,並由中選會再函請政院送立院審查,不必先經過行政院會通過。

徐國勇強調,未來立院行使同意權前,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也將帶領提名人拜會朝野各黨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