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咳嗽藥水均含「可待因」(codeine)成分,而近年國際也發布許多含codeine成分的止咳止痛藥品用於兒童之臨床效益及呼吸系統不良反應相關訊息。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今(2)日發布最新管理措施,未滿12歲兒童及哺乳婦女禁用含codeine成分的藥品,醫師及藥局藥師須嚴格把關。

食藥署表示,該管理措施經蒐集國內外資料,並提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小組討論,雖然截至目前並未接獲國內18歲以下兒童使用該成分藥品發生嚴重呼吸系統不良反應的通報案件,但考量國內多數情況仍有其他更安全的替代藥品,因此,該諮議小組決議修訂該成分藥品的使用原則,並已於日前公告。

食藥署指出,含codeine成分的處方藥品,除非無其他替代藥品且臨床效益大於風險時,醫師方可考慮處方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且應謹慎使用於12至18歲具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婦女於產後哺乳期間亦應禁止使用。

另外,食藥署也表示,含codeine成分的非處方藥品,禁止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及哺乳婦女,12至18歲具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則需經醫師診治後處方使用。

食藥署提醒醫師在開立處方時,對於兒童使用含該成分藥品,應審慎評估其臨床效益及風險,並確實告知病人或其照護者注意呼吸相關不良反應的徵兆,例如呼吸緩慢或微弱、呼吸困難、呼吸聲嘈雜、意識混亂、異常嗜睡或癱軟等。

同時,食藥署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了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的用藥安全。同時,也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通報專線為:02-239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