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亞東醫院一名林姓男醫師,涉嫌將手機藏在紙袋內,放在院內化療室更衣間,偷拍女醫、護更衣畫面,消息傳出後,新北市勞工局隨即於今 (18) 日下午派員前往實施勞動檢查

勞工局表示迄未接獲類似申訴,院方說,偷拍發生時點為6月9日,院方於13日接獲主管代替護理師反映後,於14日成立調查小組,同時於15、16日訪談雙方,20日作成調查紀錄,21日召開婦幼保護暨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認定性騷擾成立,另於7月17日召開人評會解聘行為人。

此外,院方還表示事件發生後,有解除該醫師病房主任工作,以避免行為人與受害人再次接觸,然而勞工局認為,本案受害護理師已將被偷拍情形向護理長反映,即屬雇主已處於知悉狀態,應「立即」啟動相關調查程序,並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防止再有類似狀況發生,包括應採取必要的「隔離」措施,在更衣間增設反偷拍裝置等。

勞工局表示,如果醫院未做改善,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規定,得處10至50萬元罰鍰至於院方是否已符合雇主防治職場性騷擾的法定義務,勞工局將請警察局提供本案相關當事人的調查筆錄,併勞動檢查結果送交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評議。

偷拍裝置置放處。   圖 : 新北市勞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