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氣溫較高,不僅人容易中暑,爆胎事故會因為高溫而增加,高速公路局也呼籲用路人於上路前做好車輛保養及檢查,以免觸法。

夏日的高溫很有可能會引發汽車爆胎,以105年為例,6~8月共發生119件高速公路爆胎事故,佔全年370件爆胎事故之32%。以每月平均發生31件而言,夏日爆胎事件約較平均值多出2~3成,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

所以針對輪胎保養部分,應經常檢查胎紋、胎壓、輪齡之使用正常,輪胎是否有硬化、龜裂或過度磨耗等異常情形。為提醒駕駛人了解愛車輪胎使用狀況,高公局特別協商服務區經營廠商提供胎紋深度計及胎壓偵測器,歡迎駕駛人向各服務區的服務台或保全人員借用或尋求協助檢測,另外,服務區保全人員也在停車場進行走動式巡檢,如有發現胎壓明顯未符標準或胎紋深度不足車輛時,會主動提醒用路人注意。

此外,行車途中如遇爆胎,切勿急踩剎車,應放開油門減緩速度,緊握方向盤、啟動危險警告燈,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另車輛故障或遇緊急狀況時,應先啟亮危險警告燈,儘可能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並在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車輛下游之護欄外或安全處所(路側如無護欄,則於故障車輛下游適當處)待援,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路況通報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