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礦權展延,引起眾怒,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18)日審查朝野立委提出的礦業法修正案。而經濟部則希望立委能以動議方式,將來不及送入立院的經濟部版本納入委員會討論。

經濟部次長楊偉甫報告指出,經濟部已於73日提出礦業法修正案,並對外預告;但還沒完成法制作業程序,所以還來不及送立院審查。經濟部拜託立委,以修正動議方式,於委員會法案審查其間納入經濟部礦業法修正案,以讓修法周延並能兼顧產業發展、環境保護與各利害關係人的權益。

經濟部礦業法修正方向,包括開採數量的管控,一、礦業權設定及展延除核准年限外,增列當次核定採取量;二、總量管制開採數量;合理利用國家礦產。

經濟部修正案並增定相關環保監督機智,包括一、舊案採面積及產量分級制,納入補辦環評程序;二、環評期間不停工;三、加強整復管理;四、環評未通過者,廢止核定用地;五、兼顧環境與環保。

經濟部修正案也刪除礦權展延駁回補償之規定;增設應駁回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