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雲林縣政府已累積3萬2000公噸垃圾待處理,須藉其他縣市焚化處理,前提是接受「用垃圾換底渣」的互惠條件。國民黨立委張麗善今(28)日表示,雲林不是二等公民,縣府不能把垃圾問題丟給鄉鎮市公所,環保署也應硬起來。由於垃圾調度辦法尚未公布,出席的環保署沒有承諾限期完成雲林垃圾堆積問題。

雲林無法自己處理垃圾焚化,目前是運輸到台北、高雄焚化爐處理,但必須接受「用垃圾換底渣」的要求。張麗善指出,1公噸垃圾產生150公斤底渣,然他們卻要求運回1.8公噸底渣。斗六市因未提供暫置底渣地點,自3月10日起無法垃圾運出,至今囤積量高達8000噸垃圾。

斗六市長謝淑亞與地方里長今天一早搭遊覽車北上,就是為了向政府表達不滿,謝淑亞表示,斗六市目前也從源頭垃圾減量,但「垃圾與底渣好像是連體嬰,被綁在一起」,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理機關優先處理家務垃圾,有餘力再去處理事業廢棄物,呼籲主管機關應擔起統籌角色。

環保署副總隊長林左祥回應,台北市、高雄市要求幫忙處理垃圾,但沒有收取任何費用,雲林縣也是在此基礎之上彼此互惠。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實施後,賦予環保署調度垃圾權力,目前正積極擬訂垃圾收費、調度方式與條件等辦法。

其實雲林有自己的焚化爐,但迄今尚未啟用。林左祥表示,由於雲林林內焚化的環評結論被最高法院撤銷,未來是否能啟用,前提條件是一定要先重啟環評並通過,才有可能考慮重啟焚化爐。

張麗善說,既然底渣是很好的生財工具,可透過整體標售讓公共工程使用,那為什麼台北、高雄仍堅決要運回底渣,她指出,環保署應說清楚「底渣有無汙染,是否含有重金屬」。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簡任技正宋以仁澄清,底渣有明確使用規範,並非可以隨意使用,有一定檢測程序,也只有特地地點可以使用,使用也須申報才能合法使用,環保署5月初要求各縣市政府要在6月底前提出底渣再利用計畫。

張麗善在記者會中要求環保署限期處理斗六市垃圾調度問題,環保署表示持續在溝通,沒有明確給予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