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中選會通過由「北北基安定力量聯盟」發起人孫繼正提出的「黃國昌罷免案」第一階段提案,孫繼正接受「新頭殼」專訪描繪自己提罷免案的心路歷程,以「三階段進化」形容如何從小孩性平教材、陳情枯等,到最後要拉升到「全國人民覺醒」的過程;他也強調,連署已達2萬份,目標是在第三階段6萬份,「如果連署到6萬多份,黃國昌就註定要被罷免!」他自信地說。

新北市第12選區選舉人總數有251,191人,在罷免案第一階段「提案」時,提議人人數須達選舉人總數1%,也就是至少2,512人,20日經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就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提議人數2,984人,符合規定人數2,637人,不符合規定人數347人,已達法定提議人數。

根據去(2016)年修正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一階提案通過後進入「60日連署期」,須取得10%選舉人的「連署」,就本案言是25,119位選舉人;第二階段連署通過後,20-60日內可以舉行罷免投票,若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且達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62,798位選舉人,黃國昌就會被罷免。如果二階連署人名冊未於60日內提出,那麼一年內原提議人不能對同一被罷免人再提罷免案;如果三階罷免投票被否決,任期內都不得再提。

為什麼罷免黃國昌?孫繼正接受「新頭殼」專訪時以「三階段進化」形容,第一階段是「個人切身問題」,就是發現就讀國中的小孩的學校性平教材有「同性戀養成」和「性解放」的內容;第二階段是曾想向黃國昌陳情,但他們約好時間以後卻讓他枯等了2小時;第三階段是實際進入連署接觸人群,聽到很多人不滿聲音,他指控黃國昌的助理肉搜而且恐嚇他與支持者,讓他認為要從點、線擴展到面,找到能夠傳承的罷免流程SOP,拉升到全國人民的覺醒。

「當時接受我們陳情就沒事了。」孫繼正描述,他家就在黃國昌汐止服務處附近,去年11月27日到汐止服務處想跟他陳情,當時黃國昌人不在,七星區服務處主任陳裕仁說黃國昌很忙,可不可以去板橋新北黨部,孫繼正就說他是汐止選出來的,陳裕仁就回說「帶多一點人來。」,孫問說「1000人夠不夠?」,卻被回說「3000人。」讓孫繼正很生氣,「開始有罷免他的念頭。」但後來會付諸實踐,是黃國昌透過地方仕紳希望跟他談陳情理由,卻「放他鴿子」,約好時間讓他枯等了2小時,他表示他是生意人生意講求誠信,他就拿錢出來在12月24日那天辦了一場造勢會,「新聞媒體都到了,出乎意料之外。」讓他認為「罷免可行」,有媒體加持之後,他才往下走。

進入到第二階段實際的連署,孫繼正才發現很辛苦,「根本沒人要簽,千人按讚1人到場。」他意識到必須直接接觸人群,因此用連署擺攤方式,高溫、低溫都經歷過,雖然辛苦但也有效聽到很多人民不滿聲音,希望放大黃國昌做的不對事情,也發覺他的助理與支持者肉搜、洩漏個資、恐嚇外,還有很多媒體報導的議題包括反對廢核、廢死,因此集結起來很順利,其實12月24日他就連署到足夠人數可以通過第一階段連署,但他認為罷免「沒有經驗」所以需要摸索,也拉長時間培養經驗。

到了第三階段,孫繼正認為要進階到「面」,成為一個「局面」,要找到很多議題,並建立罷免流程SOP的新方法,讓經驗可以複製與傳承;他發現2個月來,包括軍公教團體、中南部都來與他們聯繫,希望能夠發動罷免權,他也到中南部上課協助他們。孫繼正口氣堅定指出,希望拉升到全國知名度、塑造全民覺醒風潮,「罷免黃國昌這一槍非常重要。」孫繼正強調,已經不再是針對黃國昌個人,而是全國人民的覺醒。

針對第二階段連署,8月21日前須達25,200份連署有無把握,孫繼正有把握地說,目前已經連署到超過2萬份,還要清點無效票,目標訂在5萬,只要篩選出3萬份他就會提出連署。「所謂形勢,現在『形』已經有了。」孫繼正說,已到成熟階段,他的目標已不在25,200份,而是往第三階段的6萬份看。第三階段罷免投票需要62,798票,孫繼正說,「如果連署到6萬多份,黃國昌就註定要被罷免了。」因為會來連署幾乎都會出來投票,「還有他的家人,兩階段沒出來連署,但投票的時候會出來。」如果有6萬多份連署「個資」,投票前透過「組織動員」就可以叫出來。

「第二階段不難,重點在第三階段割喉戰。」孫繼正說,最後如何讓人出來投票,要把罷免的政治手段與目的要拉升到初衷,「要有感動點。」孫繼正說,讓人感受到像齊柏林這樣「愛台灣」的起點,他強調有很多志工是行動不便者卻走到偏鄉,「造成與政治人物的反差。」孫繼正強調這樣才是罷免的實質意義,人民能夠監督制衡。

「同婚是一個議題,但不該跟修法綁在一起。」針對「同婚」個人立場,孫繼正表示他當然反對「同婚修法」,他認為同婚與修法綁在一起產生社會很大衝突對立,他說他願意在緩衝階段反同、挺同雙方坐下來談,但重大議題不適合這麼「倉促」,然而這構成「罷免黃國昌」的理由是,「只有黃國昌助理陳志明是台灣國際同志權益促進會理事長,他背後有團體在撐腰。」他認為非常可惡,指控同運團體利用肉搜、恐嚇、騷擾、威脅等方式,他認為這樣的方式不對,他也覺得修法是自由,但政治人物處理這部分應該要有智慧與程序,「但黃國昌都用太陽花那種『衝撞』與『仇恨對立』的態度,會造成社會分裂。」孫繼正擔憂,法過法不過又如何?雙方都已經變成仇人,「光這議題我就可以罷免他。」

孫繼正也補充,時力立委選前主張「廢死」,但當選後黃國昌卻說時代力量沒有講過這句話,他認為時代力量是被人民期待有guts、創新的政黨,應該帶領社會走向世界潮流,但他看到的不是「原則」而是為了個人政治利益的「選擇」,對於不同議題有不同呈現,已被人民「看破手腳」,且上政論節目時國民、兩黨都站在他這邊。至於不撐傘勘災被批「作秀」,孫繼正則表示「不予置評」。

孫繼正也說,有黃國昌支持者向他展示他在立法院提了很多案子,他承認「真的很多,這部分肯定黃國昌。」他認為提案是展現立委職責,就像廚師進廚房就要認真做菜;他也指出,很多地方選舉政見沒做到,例如「提早半小時回家」,他可以理解「政見落實需要時間」;但他強調這些都不構成「不罷免黃國昌」的理由,罷免他是因為「他做了不該做的事」。孫繼正最後強調,自己是基督教徒,但無黨無派,沒有藍綠包袱,團隊中也有藍有綠,他想向黃國昌說,「笨蛋,重點在心態!」。

20日中選會通過「黃國昌罷免案」一階提案,進入二階「60日連署期」;二階連署須達25,119人,通過後20-60日內可舉行「罷免投票」,若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且達62,798人,黃國昌就會被罷免。   圖:新頭殼資料照;鍾孟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