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今(16)日召開黨團記者會,林昶佐表示,時代力量已提案修法,希望將過去歸屬於「內政委員會」的陸委會移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他說,不僅在立場上,中國與台灣關係是清楚的「國與國關係」,在實務上,外交國防常討論「中國議題」,但因陸委會並非外交委員會,主委經常不來卻只派事務官備詢,不符合現實與議事效率。

林昶佐強調,對時代力量而言,中國與台灣關係是「國與國關係」,「國家正常化」也是時力的致力方向。就實務而言,「中國因素」是「外交國防委員會」幾乎每天討論的議題,但在「陸委會」歸屬的「內政委員會」討論機率低;因此時代力量提案修正《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五條,將陸委會從「內政委員會」移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讓委員會的運作符合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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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昶佐補充,過去「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也可以找陸委會備詢,但因非本會,主委不會來都派事務官來,討論中國議題,主委卻不在場是不合理的;而「內政委員會」很少排陸委會備詢,即便排了,外交委員會的委員須連跑兩個委員會,不符合現實與效率。

徐永明強調,陸委會放在內政委員會是「掩耳盜鈴」,過去時力提「修憲案」但因兩黨委員杯葛未能成案。黃國昌也說,致力將台灣建立成「正常化國家」,「內部改造工程」必須進行,因為《憲法》會直接攸關自我定位與對中關係,過去對於憲法不符合現實需要、與國家格格不入有非常多討論。

黃國昌強調,去年開始呼籲由下而上的「憲政改革」,各政黨也提出憲政改革主張,呼籲各黨不要忘記競選支票。他也強調國家改造工程還包括「廢除蒙藏委員會」,考量資源浪費與行政效率,朝野有高度共識要廢除,目前卻未有積極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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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黃國昌也強調要嚴肅面對「中國資金違法炒股」問題,他指出,「大同案」是金管會首次抓到中資從香港引入台灣的個案,顯示法規存在缺漏;因此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過去中資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我國進行投資行為的罰則過輕,僅12-60萬沒有預防嚇租效果,因此大幅提高「應申報未申報」的罰鍰至100-1000萬,此外「申報不實」的罰鍰也從6-20萬提高到24-240萬;連續罰更提高至48-480萬。黃國昌強調,也提案修正《證券交易法》,針對中資證券商進行違法投資增訂60-1條,未來將可以警告、徹照並課處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