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爾校長》製作團隊與風向株式會社日前發布反毒油前導影片,使得製作人韋淳祐在上周六(25日)反毒油凱道集會當天遭刑事警察局登門「查水表」關切,並詢問是否可以下架影片。國民黨團今(27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說清楚,這起案件具體案由是什麼?涉嫌違反哪一條法律?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更諷刺,如果沒有法源依據,他公開建議總統賴清德,乾脆頒布《萊爾法典》好了。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表示,警方對外表示,「接獲民眾檢舉,懷疑影片使用AI技術,深偽總統聲音,因此要查證是否涉及犯罪。」既然要查證犯罪,警方不該查察影片如何製作?使用哪些AI技術?影片是否有標示戲仿?是否會造成觀影人誤認?但事實上卻是關心影片是否會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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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沛祥質問,警方的蒐證和勸導下架,是同一件事嗎?警方偵查重點是蒐集犯罪證據,為何要關心影片是否會繼續存在?若無確認違法,憑什麼由警方勸諭人民將影片下架?林沛祥認為,在權力不對等之下,這不是警方的「建議」,而是帶著國家公權力壓力,籠罩人民頭上的陰影,甚至是對言論內容的「提前干預」,難道這就是民進黨政府心中的民主嗎?
林沛祥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1條之三所規範的深度偽造影音處理程序,但現在是在法定選舉期間?還是在法定罷免期間?這支影片究竟符合哪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構成要件?若是刑事《誹謗罪》,誹謗了誰?誰提告了?是賴清德本人嗎?或是哪位具體告訴人?指控內容為何?
林沛祥抨擊,AI技術如果用來詐騙、假冒政府命令、偽造災害訊息,當然要依法偵查處理,但政治諷刺、戲仿與惡意詐騙不能混為一談,政府若認為影片違法,就該拿出具體法條、正式程序與客觀事實,不是先找警察上門,再慢慢找適用法律,難道中華民國變成「警察國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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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也質疑,請教司法、警察單位,用的是哪一條法源?針對製作影片的人查水表,詢問要求他下架?警方到現在說不出來、講不出來。洪孟楷說,當一支影片開宗明義在他影片打上文字註明是AI製作,那就要問民進黨政府,是要安的是人民的心?還是要堵住人民的嘴?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表示,請教刑事警察局,這一支影片批評政府縱然有所爭議,這跟重大刑案有任何關係嗎?如果沒有關係的話,刑事警察局能夠下令基層員警去動輒騷擾小市民?未來是不是只要有政治相關的影片,刑事警察局就會指揮基層員警去偵辦?去敲門?要求做筆錄?這符合比例原則嗎?只要檢舉,就一定要上門、要求立馬製作筆錄?請問有辦法形成未來一致的執法標準嗎?
牛煦庭表示,今天不是要責怪基層員警,而是問幕後黑手是誰?誰下的命令?為什麼這樣一件雞毛蒜皮的事情,要刑事警察局來下令?背後高層有沒有授意?今天可以放任警察隨便擾民,整個中華民國的警察體系公權力,就會被這些人濫用。
牛煦庭更諷刺,如果沒有法源依據,牛煦庭公開建議賴清德總統,你乾脆頒布《萊爾法典》好了,因為現在中華民國各項法律不允許民進黨政府這樣做,但賴清德總統心中的《萊爾法典》,就是誰讓總統不開心,就派人上門查水表。民主進步黨大踩民主進步的紅線,還裝什麼民主進步?乾脆改名叫「萊爾戒嚴黨」。
國民黨團因此要求,行政院長、內政部長、警政署長,以及刑事警察局長,不要再讓基層員警站在第一線承擔政治責任,請親自來向國人說清楚,這起案件具體案由是什麼?涉嫌違反哪一條法律?警方以什麼法律身分通知當事人?為何沒有正式書面通知?為何當事人不在家,警方卻向家屬表示要將人帶走?警方是否曾具體要求、勸諭或暗示將影片下架?法律依據為何?原本為何說要製作筆錄,事件曝光後又說不需要,原因為何?是誰下令調查?是否有總統府、行政院或其他政治人物介入、關切或交辦?對於政治諷刺、AI戲仿與惡意深偽,警方是否有具體一致、公開的執法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