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SPCA (社團法人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 今 (15)  日舉行記者會指出,近來陸續接獲通報案件,有動物因為誤觸山豬吊或疑似山豬吊陷阱,而在驚嚇下,基於求生的本能嘗試掙扎逃生,卻在掙脫的過程中,硬生生地扯斷肢體。至於無法掙脫的動物,就只能坐以待斃。

在深入調查這些案件後SPCA發現,俗稱山豬吊的鋼索繩陷阱,由於方便自行製作,而且製作材料價格低廉、取得容易,因此早已經成為山林、田野中用以獵捕動物,或甚至用來刻意傷害流浪動物的常見利器。而它對被獵捕到的動物所造成的傷害程度,並不亞於在動保法與野保中已被明文禁止的獸鋏。但是,這種殘忍的獵捕工具,在動保法與野保法的現行規範下,卻還是一個需要被填補的漏洞!

SPCA指出,在野保法裡面,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雖然有規定「陷阱」跟「特殊獵捕工具」,但究竟山豬吊這樣類型的工具究竟是不是因此被規範進去,其實並不明確。而在動保法中,雖然有處罰使用獸鋏獵捕動物的行為,但對於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則根本沒有提到其它普遍的「陷阱」,遑論對於山豬吊的規範。

立委陳曼麗、吳焜裕與SPCA主張: 在動保法 (第14-1條) 與野保法(第19條) 禁止使用的獵捕器具中,明文增訂「鋼索繩陷阱(金屬製吊索)」(俗稱「山豬吊」),與獸鋏並列。另外動保法與野保法中,增訂:「設置」獸鋏或鋼索繩的行為亦應處罰。

SPCA要求主管機關,應立即正視現今普遍存在的獵捕問題,對於獵捕行為作出合理的規範,而不是對於問題視而不見或是採取一昧禁止的態度。

石虎慘遭獸鋏斷腿。   圖: SPCA/提供

SPCA今(15)日舉行記者會,呼籲限制山豬吊。   圖: SPCA/提供

藍腹鷴慘遭金屬製吊索吊掛慘死。   圖: SPCA/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