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在2016年12月26日審查婚姻平權相關法案時,反同團體赴立院抗議,並有群眾翻牆進入院區內,與警方爆發衝突。而被認為是首謀的趙曉音及李靜亞因涉嫌違反集遊法遭警方移送,15日台北地檢署宣告兩人不起訴處分。

立院法制委員會在2016年12月26日審查俗稱婚姻平權法案的《民法》修正案,引來挺同、反同兩派人馬聚集在立法院場外,引發不少衝突。當時反同人士因不滿法案通過,多人突破警方人牆,翻牆闖入立法院內,當下也遭到警方以束帶制服。據了解,當天有上百人被警方非法以束帶銬住雙手。

而反同人士趙曉音及李靜亞為當天活動路權申請人,被警方認為是「首謀」逮捕移送。但北檢在15日宣布兩人因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北檢指出,趙曉音雖然是路權申請人,但從警方的蒐證錄影之中看到,當天她並沒有違法的行為,且也被警方以束帶拘束。而李靜亞也只是在一旁高喊口號,兩人都沒有明顯指揮群眾的行為。

兩人均否認自己是首謀,趙曉音強調,因有參與的成員在立院內受傷,她只是協同醫療人員想進入立院內協助救護,同時想開直播將警方使用束帶的行為公諸於世,但同樣卻被警方逮捕。李靜亞也表示,自己僅是用大聲公呼籲群眾冷靜,並沒有指揮抗議民眾翻牆。

檢方強調,查閱蒐證影片顯示兩人並沒有倡議、指揮,或是對警察施暴等不法情事,因此認定兩人並非首謀,將兩人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