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大觀社區」由於官司敗訴,歷經4月10日20日兩波強制拆除,如今面對6月可能到來的第三波拆除,居民強調政府忽視歷史脈絡,昨天「大觀事件自救會」突襲行政院林全座車,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強硬回擊將「法辦違法行為」,並指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審議結果顯示「沒人權問題」;自救會今(5)日開記者會怒批該場會議行政院無人參與,台灣人權促進會王曦也出示會議記錄怒批徐國勇「說謊」。

台權會法務王曦出示4月20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會議記錄」表示,行政院對人諮會沒有派員,才會有徐國勇這樣的發言。根據會議紀錄中「會議決議」部分,人諮會的結論性意見為:

  1. 大觀基地並無急迫使用需要,退輔會在協助安置計畫研擬及相關法規進行合理檢討期間,暫緩拆除地上物之強制執行。
  2. 處理方式與優先順序為「原地安置」、「協助安置」及「提供補償」,如無法進行原地安置,再考慮以其他方式協助安置。
  3. 退輔會與內政部進行協助安置時應落實被參與者參與之精神,尊重並徵詢被安置者之意見,共同研商。
  4. 依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對於居住權保障之意旨,每一住戶應均有資格或權利得到政府之協助或安置。
  5. 行政院應先研擬相關辦法,使所有相關機關能有所依據,暫時停止對私人占用國有公用不動產者,採取任何形式之迫遷(強制拆除)行為。

王曦痛批,以上會議記錄可以證明徐國勇說法「違背人諮會決議」,原地安置沒辦法才能採取賠償措施,然而大觀居民目前既無賠償更無安置方案;自救會兩度赴行政院抗爭,從處長到發言人徐國勇卻都不知情,還做出「大觀沒人權問題」的發言,難怪自救會需要用激烈方式。 

民間司法改革委員會何友倫研究員表示,「大觀事件」不只剝奪人民居住權,在「集會遊行權利」上也有很多疏失,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透過「快打行動」排除居民,徐國勇表示「不排除提告」;然而626魏揚「烏來擋車案」判決確定,法官認為阻擋行為是屬於象徵言論的言論自由,然而過去國家不重視集會自由,為了排除「反對聲音」就用刑罰的方式,「華光擋拆案」5人判決「拘役50天」,忽視受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將「個人行為」羅織入罪,而如今「集遊惡法」還躺在立法院,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審查。

自救會成員鄭仲皓批評,政府不斷用「檢警系統」給大觀社區壓力,人民逼不得已才走上街頭,他要求林全應為此道歉。他也強調,大觀事件自救會不會放棄,未來將有更多行動。

王曦出示4月20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會議記錄」證明徐國勇說法「違背人諮會決議」。   圖:汪少凡/攝

台權會王曦出示4月20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會議記錄」證明徐國勇說法「違背人諮會決議」。   圖:汪少凡/攝

大觀自救會今(5)日再赴行政院陳抗。   圖:汪少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