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新興警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已停職巡佐王華財,涉嫌色情SPA吳姓業透露警方臨檢等內容,並收受賄賂,前後共9次得款27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今(28)天審結,判處王華財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犯案所得均沒收;擔任白手套的葉姓男子則處有期徒1年2個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華財因收受業者賄賂,將警方前往該色情業者密集臨檢內容、檢舉來源等,透過電話聯繫或當面告知業者,讓業者規避查緝,明顯違反警方攸關偵查不公開原則。

判決說,王華財從2015年11月到2016年7月共收賄9次,每次3萬元賄款,還明目張膽約在派出所旁交付,被當時原本跟監其他色情業者的檢廉意外發現,有人固定在派出所附近交付「東西」給王華財。2016年7月,檢廉在派出所旁逮捕白手套葉姓男子交付3萬元賄款給王華財。

法院審理時,王華財坦承全數收受賄款27萬元。法官認為,王華財每次犯罪所得財物未超過5萬,且是吳姓業者積極尋覓管道行賄員警,並非王華財主動向業者索取賄款,其違背職務手法大多單純怠於查報、取締,情節尚屬輕微,且知錯悔改,考量他坦承犯行,僅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處。